加快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昆山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基礎條件。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6 號)、《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交通廳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我省城鄉客運統籌發展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0〕143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昆山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加快發展公共交通作為解決全市居民“行有所乘”的民生工程,堅持公交優先、統籌協調、綠色低碳的發展理念,創新體制機制,整合系統資源,加強網絡銜接,完善基礎設施,加快構筑多功能、一體化、現代化的公共交通網絡,形成干支協調、結構合理、高效快捷并與城市、人口規模和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公共交通系統,更好地滿足全市居民安全、優質、便捷的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原則。發展公共交通是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體現,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是發展公共交通的責任主體。各區鎮和有關部門要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強化管理服務,為公共交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統籌規劃原則。樹立“大交通、大公交”的理念,打破行政區劃、部門職能的界限,統籌規劃全市公共交通資源,按照各種運輸方式有效對接、全市運輸網絡順暢銜接的要求,科學合理制訂發展規劃,努力實現資源共享。
(三)公交優先原則。要從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長遠目標出發,把公共交通的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放在優先位置,在資金、用地、稅費、技術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
(四)便民利民原則。按照有利于居民出行的原則,不斷優化整合公交線路、站點,使線路安排、站點布局更趨科學合理,站點建設、運營服務更趨以人為本。
(五)有序推進原則。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因地制宜,明確發展目標,狠抓措施落實,穩妥有序推進。
三、總體目標和工作任務
(一)總體目標
到2015年,初步形成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多種交通工具互相補充,鎮村公交、區域公交等多個交通網絡有機銜接的現代公共交通體系,基本實現“規劃科學、資源優化、管理統一、便捷高效”的發展目標。
(二)具體目標
1.服務網絡更趨完善。到2015年,現代交通體系初步形成。上海軌道交通11號線正式運營,快速公交投入運行。加密公交線網布局,新增公交線路60條。加快學校、企業班車化進程,學生公交實現全覆蓋。引導居民選擇公共交通作為主要出行方式,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力爭達到15%。
2.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到2015年,各種配套設施得到加強。新建農村客運站4個、公交首末站14個、公交換乘樞紐7個,公交保養場(停車場)5個、公交候車亭1000個,農村客運站、公交首末站、停車場的功能逐步完善。新增車輛500輛、更新車輛400輛,全市公交車輛全部達到國Ⅲ排放標準。從業人員培訓、考核、持證率保持100%,社會保障和生活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3.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到2015年,智能公交系統基本建成。車輛3G視頻系統安裝率100%,POS機安裝率100%,建設100個智能公交站(亭),實現全市所有農村客運站聯網售票。加大“交通卡”的推廣使用,逐步實現公交智能化調度運營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學編制公交統籌發展規劃
加快落實《昆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9~2030)》,在對交通現狀、需求和發展前景進行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認真編制全市“十二五”公共交通統籌發展規劃,建立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和土地配置模式。規劃編制要立足于優化整合現有公共交通線網,不斷完善市、鎮、村三級公共交通網絡體系。在加快與上海、蘇州軌道交通對接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布局我市軌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網絡。大力實施農村客運通達工程,改革創新客運組織模式,加快發展鎮村公交、區域公交。穩步拓展和延伸城市公交網絡,促進全市公共交通網絡有效銜接和融合,實現公共交通線網結構全覆蓋。
(二)加快推進公交基礎設施建設
1.加大農村公路改造力度。每年安排計劃,完成一批農村公路改善項目,不斷提升農村公路通行品質。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安保設施,新建改建農村公路時,安保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竣工、同步驗收。
2.全面推進綜合交通換乘樞紐、公交專用道、停車場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在新建、改(擴)建城市道路、農村公路、客流集散的公共場所和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設施,以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時,建設單位必須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配套的公交站場設施。
3.主動建設對接火車站、軌道交通站點、機場等客運樞紐的公共交通客運網絡。結合道路改造,加快推進公交候車亭、港灣式??空镜母脑旌徒ㄔO。
(三)不斷加大公交政策扶持力度
1.保障公交建設用地。根據公交發展需要,經規劃部門確定的城市綜合交通樞紐、農村客運站、公交首末站、公交換乘點、候車亭(含港灣式停車區)、招呼站、停車場、保養場等重要公交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由所在區、鎮優先安排,用地計劃由國土部門解決。
2.加大財政資金投入。農村客運站、公交首末站、公交換乘點、候車亭(含港灣式停車區)、招呼站、停車場、保養場等重要公交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按屬地原則列入市、鎮兩級財政預算。市區公交、市鎮公交、區域公交的虧損,由第三方評審機構出具年終財務審計報告,經市財政、審計、交通等部門聯合確認后,市區公交、市鎮公交的虧損先由市客運公司的經營利潤進行彌補,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補貼,區域公交的虧損由所在區鎮財政負責彌補。
3.支持車輛結構優化。逐步推進國Ⅲ排放標準以下公交車的更新,對新增更新符合排放標準的市區公交、市鎮公交、區域公交車輛,按照不低于車輛購置價款的50%進行財政補貼,并逐年遞增。其中:市區公交、市鎮公交由市級財政承擔;區域公交由所在區鎮財政承擔。同時由財政部門對環保車型更新、運營企業節能技術改造、科技化投入等給予專項財政補助。
(四)切實加強公交服務與管理
1.不斷優化公交服務。完善城市公交服務網絡,豐富服務內涵,延長服務時間,提高服務水平,全力改善城鄉居民公交出行條件,讓公交逐漸成為市民出行的首選方式。
2.完善公交服務質量規范和質量考核體系。高度重視城市公交統計工作,為公交發展科學決策提供可靠支持。建立公交服務信息查詢系統,完善應急反應機制,發揮科技手段在經營行為監管和行業經濟運行分析等方面的作用,不斷提升行業服務質量。定期組織公交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度測評,加強城市公交服務質量考核,將測評情況和考核結果與經營企業管理層收入分配相掛鉤。
3.確保城市公交營運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切實提高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茖W核定車輛載客數和時速,合理劃定車輛??奎c,指導設置交通安全設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領導小組,各區鎮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物價局、地方稅務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全市公共交通發展方案的制定、協調和組織實施。
(二)強化行業引導。加快建立確保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政策體系,健全場站建設、車輛配備與更新、設施裝備、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技術標準體系,進一步強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指導作用,促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有序發展。各區鎮及各有關部門也要制定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在發展規劃、設施建設、服務監管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體系,加強對公共交通企業經營和服務質量的監管,加快提升全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區鎮及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公共交通營運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全市公共交通統籌發展工作順利推進。公安局要加強交通安全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監管,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設施完好。安監局要加強對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交通運輸局要切實履行公共交通的行政管理職能,認真研究落實公共交通營運市場監管措施,健全質量信譽考核機制,規范經營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營,加快推進全市公共交通事業健康、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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